民宿老板网购小熊摆件放大厅被起诉索赔3.8万?告他就对了!

谁能想到,网购一只普普通通的小熊摆件,竟然能演变成一场“天降横祸”的狗血剧?最近河南开封的民宿老板潘先生,就因为在前台摆了个网购的网红小熊,被重庆某公司一纸诉状告上法庭,索赔3.8万元!这剧情,编剧都不敢这么写啊!


事件回顾:3000块买熊,3.8万买教训?


事情的起因简单到离谱。民宿老板潘先生觉得前台空荡荡的不好看,于是大手一挥,花了3380元网购了一只“萌萌哒”小熊摆件。结果没过几天,法院传票直接送上门——重庆某公司声称拥有小熊的著作权和外观专利,指控潘先生未经授权在“经营场所”展示小熊,侵犯了他们的“展览权”,索赔金额高达3.8万元!


潘先生当场懵圈:“我买个摆件而已,怎么还成被告了?要告也该告商家啊!” 而原告公司的回应更让人啼笑皆非:“你买的是假货!摆自己家没问题,但民宿是商业场所,必须赔钱!不过嘛,三四千和解也行,我们立马撤诉!” 好家伙,这操作,是“维权”还是“碰瓷”?网友直呼:“这熊不是装饰,是颗定时炸弹啊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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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方反应:甩锅大赛正式开幕!


1. 民宿老板:冤种本种

潘先生委屈到炸裂:“我就是个普通消费者,哪知道买只熊还要查专利?难不成以后网购得先考个法律硕士?” 更扎心的是,小熊至今还在民宿大厅杵着,成了“罪证”兼“吉祥物”,住客们纷纷打卡:“快看!这就是那只价值3.8万的熊!”


2. 网店商家:我也很无辜啊!无辜你个头啊!

卖熊的商家更是甩锅甩得飞起:“素材网上随便找的,谁知道有专利?要不你们和原告谈谈,我出点钱意思意思?” 网友吐槽:“合着您这是‘无本万利’啊,卖货时咋不查查版权?”

这里咱们建议民宿老板,您直接起诉商家索赔,并且要求赔偿名誉损失,然后再去市场监管局投诉,并且你虽然是民宿老板,但你购买商品也是消费者,12315打一波投诉这商家就对了!


3. 原告公司:精准打击,一箭双雕

原告一边起诉民宿老板,一边也没放过商家,至于是不是左手倒右手,这咱就不知道了。毕竟,开价3.8万再给个“友情价”三四千和解,还是这公司主要盈利手段之一,这算盘打得火星子都冒出来了! 网友神评:“这哪是维权?这是新型创收项目吧!”


法律Battle:到底谁该背锅?


吃瓜群众最关心的还是:民宿老板到底冤不冤?律师们分成两派,吵得比菜市场还热闹!


正方:不知情也得赔!  

有律师搬出《著作权法》,称展览权受保护,只要摆在经营场所,不管知不知情都可能侵权。不过,如果民宿老板能证明自己是“善意购买”(比如保留购买凭证),或许能少赔甚至不赔。幸好现在网购都可以开发票,民宿老板别怕!


反方:冤有头债有主,卖家出来挨打!  

另一派律师火力全开:“卖家没尽到版权审查义务,锅必须他们背!消费者又不是版权鉴定专家!” 更有律师犀利指出:“原告要是连小熊的原创证据都拿不出来,这官司怕是要凉!”

最绝的是,某律师直接吐槽:“这熊要是没独创性,就是个普通装饰品,原告的专利怕是连‘熊样’都算不上!” 网友鼓掌:“这波怼得漂亮!”

所以deepseek吃瓜网说:民宿老板你快告卖家,告他丫的,告死他就对了!卖家要是注销店铺,连平台一起给他告了!


 终极疑问:这瓜还能怎么吃?


1. 原告是不是“版权碰瓷专业户”?

有网友扒出,类似案件在电商平台频发,甚至有公司靠起诉小商家和解金“年入百万”。难怪有人怀疑:“这公司到底是搞艺术创作,还是搞诉讼创收?”


2. 平台和商家在装睡?  

电商平台回应:“侵权?等专家研判!” 商家继续摆烂:“下次还敢!” 网友怒喷:“平台审核形同虚设,商家卖货全靠玄学!”

所以咱说,咱不得不怀疑卖家,民宿老板你快告卖家,告他丫的,告死他就对了!卖家要是注销店铺,连平台一起给他告了!


结语:这瓜,民宿老板别妥协!  


这场“小熊引发的血案”,表面是法律纠纷,实则是普通人面对知识产权“暗箭”的无奈。一边是版权保护的正当性,一边是消费者防不胜防的陷阱,中间的灰色地带成了“维权生意”的温床。最后奉劝各位老板:网购有风险,摆件需谨慎!

要是被告了,你就告卖家!

民宿老板你快告卖家,告他丫的,告死他就对了!卖家要是注销店铺,连平台一起给他告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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